“新時代新征程民營經濟發展前景廣闊、大有可為,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大顯身手正當其時”,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話言猶在耳,好消息紛至沓來。
最近,國家能源局負責人向媒體透露,今年將加大力度,支持更多民營企業參與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其中提到,引導民營企業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九大專項行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等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承擔核電領域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參與核電產業鏈供應鏈建設,參股投資核電項目。
作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的參與者、見證者、貢獻者、受益者,這樣的政策信號可謂充滿著春天的氣息,尤其是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核電項目的政策,是深化能源領域市場化改革、推動能源結構轉型的重要舉措,我認為具有多方面的戰略意義和實踐價值。
眾所周知,核電作為清潔低碳、穩定可靠的能源,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支撐。此外核電項目具有投資大、生命周期長、長期收益穩定的特點。核電領域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能源安全,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投資運營門檻較高,一直以來,核電項目主要由中央企業投資和運營。在過去,我們似乎有個誤區,認為既然是關系到經濟命脈和能源安全,就要與民營經濟說不,人為提高民營企業進入門檻。
隨著對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重視,一些原先壟斷的口子,逐漸得以撕開,事實也證明,民營企業的介入,對核電的發展,是大有裨益的,有數據顯示,近10年來,僅核電重大專項就支持了數十家民營企業承擔或參與相關科研攻關任務。我國風電整機制造企業中民營企業約占60%,光伏設備制造企業絕大部分是民營企業。2023年國內新型儲能系統出貨量前十的企業中,有9家為民營企業,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底,國家權威機構發布的儲能EPC項目中標企業排行榜中,我們湘能楚天就位居前三甲,并且是前十家企業中唯一的民企。
應該看到,這些成績的取得,既離不開民營企業自身的爭氣,發揮民企的靈活性和創新基因有助于推動核電技術突破,更離不開頂層設計層面的政策發力。我簡單梳理了一下,近幾年中央層面為推動民營企業入局中國能源事業,可謂動作頻頻,這兩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明確提出要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在市場準入、要素獲取、公平執法、權益保護等方面落實一批舉措。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去年黨二十屆三中全會也明確提出,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
以此為基礎,國家能源局相繼出臺相關法規政策,其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的頒布為代表,標志著國家能源領域法治化進程邁入新階段。這部“能源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國家鼓勵、引導各類經營主體依法投資能源開發利用”,為民營資本在核電、儲能、新能源等領域的深度參與奠定了法治基石。也可以說,推動民資參股核電項目,是對中央“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精神的實踐。
如今,新的動向已經明朗,那么,民營企業的更廣泛入局,無疑將壯大中國能源的“硬核”實力,我認為,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將產生影響:
一是將繼續發揮民企的靈活性和創新基因有助于推動核電技術突破,例如在精密儀器、新材料等領域形成國際競爭優勢。同時,其在新型儲能、智能微電網等領域的經驗可延伸至核電配套產業,促進全產業鏈升級;二是民企參與將促進能源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多元主體競爭格局,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例如,通過參股投資,民企可更深度融入國家重大項目,推動核電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三是核電作為基荷電源的穩定性和低碳屬性,與風電、光伏的波動性形成互補。民企的加入可加速清潔能源體系建設,預計到2025年,東部沿海省份核電發電占比將進一步提升至20%以上。
基于對這項政策動向的強烈期待,我激動地在朋友圈分享道,國家有支持,民企有希望!核電,這么重要的領域都支持民企參與,助推實現市場化更為成熟的新能源產業,民企信心十足!另外一個小建議,如果規定某市場中的份額,民企占比不能低于某個特定比例,那就太好!或許建議并不一定成熟,但這份赤誠之心,天地可鑒!